虹口区是个有着悠久文化传统的老区,素以教育见长,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学前教育,对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发展,实现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区规划局对教育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有着充分的熟悉,本着支持教育就是对未来负责的信念,努力在城市规划治理中优化教育设施配置,积极配合教育部门,认真做好学前教育的规划,依法落实托幼园舍的建设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目标责任制,统筹协调改善托幼办学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结合目标职责内容,制定具体目标计划。
规划局是区教育责任制的签约部门,自1998年以来,每年都制定相应的贯彻《教育法》目标职责,安排履行目标职责的年度计划及职责分解任务:在制定全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或区域改造规划时,将新建、改建、扩建校舍计划纳入其中;对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教育设施的,按市府有关规定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审核把关;支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搞好并加快我区危旧校舍和弄堂学校的改造;严格执行有关住宅公建配套的配置;关心、支持教育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在规划治理审批中,坚持优先从快、特事特办的原则。
2、制订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公建配套实施办法和联系制度。
建立了公建配套专管员制度:专职负责与教育局的沟通联系,全程参与项目审理中的公建配套设置。在规划编制或调整中提前介入公建配套:根据我区的地区建设与人口发展的趋势,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定》,以人口规模对教育设施进行布局。在项目审批的各个阶段,严格审批,充分征求教育局意见,落实教育配套设施的位置、面积。
3、新建和改建了一批幼儿园和早教中心。
自实施《教育法》以来,规划局与教育局一起,共同对153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公建教育协商配置,配置公建教育面积约50978平方米,其中部分以收取7350万元补偿金的形式,用于我区教育设施的改善与调整。其中新建、改建的幼儿园有:瑞虹新城幼儿园、绿洲紫荆幼儿园、一品新筑幼儿园、韶嘉路幼儿园、中虹五街坊幼儿园、飘鹰世纪城幼儿园、中虹场中路幼儿园等。
二、合理规划,促进幼儿园园舍条件的达标
1、积极盘活区内教育资源,扩大幼儿园的生均面积。
对于旧区内规模较小的、难以单独达到标准化的园舍,以兼并为主,保留办学质量较高、社会声誉较好的,兼并四周的园舍,减少园舍数量,扩大园舍规模。而在旧区改造中,则依托房产开发,拆除一些条件差的,扩大一些保留的园舍。在实施标准化建设,布局调整时,统盘考虑中、小、幼、职、成各类学校的设点布局,以促进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合理进行各种教育设施的布局。
2、公建配套纳入教育资源治理范畴,保证“三个同步”。
确保幼儿园与住宅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审批,同步实施,即在编制全区总体规划、单元规划、控详规划及教育规划时,同步落实幼儿园规划;在具体项目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同时核发幼托用房许可证或在落实幼托用房经费后,再核发住宅项目许可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确保幼托用房与主体住宅部分建筑同步建设;最后,在竣工验收阶段,幼托用房与住宅部分一并验收。
3、在办案顺序上,优先解决教育设施的审批。
在教育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具体项目的规划审批时,由规划局指定2名教育项目专管员主动为教育部门的报审单位---区教育局基建站服务,每周定期到区教育局基建站进行业务指导,反馈交流,减少弯路,做到主动、热情服务、特事特办。为解决个别新建教育用房引发的居民矛盾,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及街道共同化解,从规划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上支持教育用房的建设。如韶嘉路幼儿园、中虹五街坊规划幼儿园等项目,我局与教育部门、相关街道共同协商处理,合理解决,以确保教育设施能得以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