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学前教育工作在市教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教育综合改革,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破解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难题,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质量,实践公信教育,推进区域学前教育质量的稳步提高。
一、履行政府职能,健全治理体制,保障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与治理,做好学前教育总体规划
1、明确部门职责,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对政府、部门的考核
2005年嘉定区人民政府召开了教育工作会议,下发了《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下称意见),文件指出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在区委区府、区托幼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学前教育有关工作。由此落实了区教育、卫生、人事、财政、规划、房地、物价、妇联等部门的职责,并把对职责的履行作为区政府对职能部门考核的依据之一。
2、做好学前教育规划,把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方向
《意见》提出了嘉定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具体目标,明确了“十一%26#8226;五”发展方向。同时根据当前学前教育服务的供需矛盾,《意见》要求各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人民政府要在把握本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的基础上,制订幼儿园建设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落实推进措施,同时要加强对公建配套托幼机构建设的监督力度。对已建幼儿园也要通过改建、扩建等措施使办园条件得以改善。从而从根本上保障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条件。
(二)重视基础调研,加强部门协调,做好学前教育资源的调整与补充
1、注重调查研究,把握一手资料
嘉定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为更好的规划、调整学前教育资源,梳理阻碍学前教育发展的问题,2003年区政府委派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完成了“嘉定区学前教育基本情况调研报告”,从师资的数量、质量,园所建设、班额数以及按人口出生猜测数各镇、街道学前教育资源缺额情况等方面作了具体的分析,把握了第一手资料,从而加快了嘉定区学前教育标准化建设的步伐。
2006年初,区人大又专程召集部分镇(街道)分管教育的领导、教委主任、幼儿园园长等召开座谈会,全面了解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以人大的监督作用为学前教育的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区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带领幼教干部对办园条件较为艰苦的幼儿园进行实地察看,并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商讨措施对策,认真落实解决方案。
2、促进多方合作,落实资源配置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一些企事业纷纷退出举办幼儿园的行列,园所设施开始闲置,我区原工业局、商业、粮食局、建设局幼儿园就属于这种情况,4所幼儿园毗邻而居,如何整合利用4所幼儿园的资源,以缓解周边幼儿园的入园压力,带着这样的问题,分管财政和教育的2位副区长多次主持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现场办公就整合工作提出方案,并形成区政府会议纪要加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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