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将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部署,统筹协调,加快发展。近年来,依据《幼儿园治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在积极探索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和整体发展之路上做了大量的有益尝试,有力地推进了学前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已形成了以公办学前教育为主体、公办与民办共同健康发展的格局,0-6岁托幼一体的整体教育日趋完善。
一、理顺机制,构建网络,完善托幼事业治理体制
1.推进托幼一体化治理改革,教育资源得到优化配置。
1998年以来,我区在全市率先开始了托幼整体发展之路的探索,成为上海市托幼一体化体制改革试点区之一。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本区出台了《宝山区托幼一体治理体制改革方案》和《关于宝山区农村托幼一体治理模式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在区、乡镇二级政府的推动下,宝山区城乡全面推进统合型托幼一体化治理的模式,真正落实了0-6岁学前教育的属地化治理。原地区托幼治理所及所属托儿所系统从经委分离出来,隶属教育局治理,其性质保持集体事业不变,在教育系统内部并存两种性质编制的托幼单位。城区托儿所按照区域归入两个幼教学区治理,幼教学区更名为托幼学区,承担合理配置学区内托幼资源和培训托幼师资,指导托幼业务的任务。农村公建配套托幼园所统一归口乡镇教委治理,实行多种性质的托幼联体单位。托幼一体治理模式的实施,有利于全区托幼资源的统筹、合理配置。全区55所托幼机构都通过联办、划归、置换等各种形式组建而成,使得托幼资源得以优化,组建后的托幼园所,办园标准达到了上海市幼儿园建设标准。
托幼一体治理模式的实施,有利于托幼两支队伍优势互补,整体素质得到提高。托儿所的富余保育员进入幼儿园担当保育工作,幼儿园老师也与托儿所的保教人员结对互帮,共同开展教养研究活动。幼儿园和托儿所合并后,托班部的教育力量和幼儿部的保育力量都大大增强了,幼儿班教师到托儿班带教,托幼班经常在一起交往,对幼儿的心理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2.托幼联席会议制度的常规化,实现了多方力量协同治理的效益最大化。
我区建立托幼联席会议制度已有多年,已经形成了由分管教育的副区长为第一召集人,教育局分管局长为第二召集人,区总工会、妇联、经委、计委、建委、财政、物价、卫生、社保等委办局为成员单位的托幼联席会议制度,并多次修改明确了以上各政府职能部门对学前教育的具体治理工作职责。
托幼联席会议一般一年召开二次,托幼办每年向区托幼联席会议汇报工作,对托幼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同时,托幼办每年邀请成员单位走访视察基层托幼机构,参加学前教育重大活动。会议制度的常规化、经常化,保证了托幼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得到解决,也使各政府部门的治理力量协调统筹,发挥了治理效益的最大化,促进了托幼事业的顺利发展。
3.条块结合的组织治理网络的形成,保障了教育改革举措的政令畅通。
全区形成了六条专业相关部门的辅助监管系统:即学区、学块、区妇幼所、进修学院、早教中心、区督导室及三块不同层面的组织实施机构,即托幼办、部门办、托幼机构。这样的条块结合的托幼组织治理网络,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位。区托幼办通过广泛调研,把握全区托幼工作实际情况,依据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作好规划,供区托幼领导小组决策。并定期召开条线、条块工作会议,由区托幼办主任为第一召集人,托幼办副主任为第二召集人,交流工作情况、沟通信息等。确保了学前教育的重大改革与举措得以上下畅通,有效地落实到基层托幼机构发展建设中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