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学前教育的水准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社会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高质量、高标准普及义务教育的奠基工程。发展学前教育是我区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各托幼机构的共同任务。
黄浦区2000年实现“撤二建一”后,经过近六年的调整与发展,现公办幼儿园为22所,民办幼儿园经重新换证登记后为12所,集办托幼机构尚剩2所。22所公办幼儿园中示范幼儿园3所,上海市一级幼儿园11所。一级园所占到64%。民办幼儿园中一级园所也占到了35%以上。
近年来,我区以国发(2003)第13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为指导,加强幼儿教育的治理,进一步提高政府对幼儿教育的治理力度,使我区的学前教育跃上了新台阶,取得了可喜的进步。
一、强化政府职能,形成治理合力
根据地方负责、分级治理、分工负责的原则,我区以规划为先导,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为目标,描绘黄浦区托幼事业发展的愿景即:高质量、高标准地实施幼儿园工作规程,发展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符合托幼自身规律的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学前教育资源依法治理、科学配置、优化重组,加快幼托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将黄浦区的托儿所、幼儿园办成与国际大都市和中心城区定位相匹配的一流学前教育。为此,我们还制定了教育、卫生、计划、建设、财政、物价、人事等部门在发展学前教育工作方面的职责,统筹协调,托幼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协调处理托幼事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决定托幼工作的重大改革措施等。
近年来,各有关部门对我区幼教事业发展给予很大的关注与关爱。如:集办系统在民办换证登记后增加了收费的前提下,财政局依旧在经费上给予了大力支持。物价局与教育局紧密结合,深入基层作广泛调研,在充分考虑区情及社会承受力的基础上,利用好政策、执行好政策,为幼儿园、托儿所的发展保驾护航。我区充分利用幼儿园的优质教育资源,推出了“双休日婴幼儿活动中心”对孩子进行早期教育和家长科学育儿的指导,这一社区化的0-3岁学前教育模式首先得到了区妇联和街道妇联的积极支持、配合,使黄浦区近百分之八十五的0-3岁孩子和他们的家长受益。
总之,黄浦的学前教育得到了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各方的重视和支持,在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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