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校本课程的若干认识问题探讨
华东师范大学 /吴刚平
摘自:《天津教研网》
一、为什么要设置校本课程
设置校本课程的主要目的是增强课程对于地方、学校和学生的适应性,在课程的宏观结构上为尊重和满足地方、学校和学生的差异性创造条件。其意义又在于:弥补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不足,满足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无法满足的那部分学生发展需求。这样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就共同构成了一个功能上各有侧重、各有分工的课程整体。
二、开设校本课程学校究竟有多少自主权
校本课程应该体现三级课程管理的政策特征,一方面学校的课程行为必须限定在课程政策的框架内进行,另一方面国家和地方应该提供必须的指导、服务和管理。教育部规定校本课程的课时比例或学分,提出指导意见和监管措施。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及授权业务部门担负管理、服务和指导职责。学校特别是校长享有课程改革范围内决定校本课程的主要权力和责任。教师和学生要成为建设校本课程的主体。保证校本课程顺利运行,一是学生喜欢,二是教师开发,三是学校决定,四是业务支持,五是行政监控。
三、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课程还是校本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以及义务教育阶段的信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内容指向,在课程性质上属于国家课程,它的课程名称、内容指向以及课时要求等由国家确定,具有强制性,地方和学校不能改变。但由于地区、学校、学生的差异,国家对该课的具体内容、目标等并不作统一规定,学校据实情可自主开发或选用。
四、 “校本教材”、“语文校本课程”等说法和做法是否恰当
我国课程政策不主张 “校本教材”等。因为1.编写教材会增加学校和教师工作量;2.校本课程为灵活之特点,其时效性、变化性特征明确,内容不断动态调整,无固定教材的必要。3.其教学方式宽松活泼,活动方案、专题提纲、活页讲义等形式更适合校本课程的课程资源。4.“教材”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的概念,目前所谓的“校本教材”都不具有课程政策上的合法性。所以“语文校本课程”等说法和做法,则是对“校本课程”概念的误用。
五、怎样编制校本课程的文本材料
校本课程方案由两块组成:一块是学校层面的课程方案;另一块是教师层面的课程纲要。前者包括以下内容: 1.开发校本课程的基本依据;2.校本课程的总体目标;3.校本课程的大致结构。后者内容主要有:1.课程目标,简述主导性课程目标;2.课程内容,简介主要的专题或内容要点以及活动安排;3。实施说明,提出对教学方式、课时、场地、设备、班级规模等方面的要求;4.考试评价说明,包括考核方式、记分方式、成绩构成等。
六、学校开设校本课程有哪些基本流程
1.成立研究或协调小组,为课程开设和管理建立组织保证;2.通过调查、座谈、观察等多种方式对学生发展需求进行评估,了解学生实际需要;3.培训教师,多渠道培养和提高教师的课程开发能力;4.进行资源调查,做到课程资源心中有数;5.建立教师间开发校本课程的竞争性合作机制,激励教师参与;6.通过学生选择和评价等方式实现学生参与课程建设的主体地位;7.进行跟踪评价,了解开设效果,对实施过程进行监控;8.了解、研究和引导学生发展需求的变化;9.对校本课程进行动态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