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在我国,教育信息化领域的研究 “有名无实”的问题较为突出。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五”规划中首次设立了教育信息技术学科组,并在第一轮评审中就批准了上百项与教育技术和教育信息化相关的研究课题,其中包括两项国家重点课题,全国和各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也分别参加了课题研究,除少数学校在专业人员引领下取得了教研实效外,大多数学校研究情况不佳。很多项研究的目的不是为了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是为了“装门面”、“摆架子”,只重视拥有课题的名誉性,这种现象亟待改变。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采取各项措施,严把项目“立项关”和“审定关”,让更多更优秀的研究成果服务于基础教育信息化的进程。
3、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基础教育信息化进程,发挥坚实的保障作用
普及和推广基础教育信息化,仅仅依靠学校和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关心和参与。在日本,基础教育信息化政策的积极导向,必然会带动相关市场的急速扩大。企业对教育信息化的推动和教育对企业发展的促进是日本教育信息化的一个模式,几乎每一次的战略实施活动中都有企业的协助,这使得教育信息化的推进有了更加雄厚的经济与技术资源和坚实的保障。例如, 2005年8月,日本文部省委托NTT(日本电话电信公司)举办了“IT学校2005”活动,旨在为将来培养IT界高精尖人才打基础,以高中生为对象,培养和发挥学生的想象力和独创能力。2006年4月,日本计算机教育开发中心开展了“2006产业协助信息教学实践事业”活动,招募与最先进的信息技术相关联的企业或团体向中小学派遣讲师进行教学,旨在为学校教育提供最新、最先进的教育内容活动。
在我国政府的引导和鼓励下,有很多世界知名企业纷纷参与到教育信息化的建设中来,出现了一些比较有影响力的项目,例如, 2003年启动的教育部一一微软(中国)“携手助学”项目,2004年启动的教育部----IBM“基础教育创新教学”项目、苹果明日教室项目、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等等,虽然他们的产品和服务推动了我国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以及教师专业发展的步伐,但是可以看到,国内知名企业参与基础教育信息化的热情、规模影响还远远不够。今后,我国政府还应积极鼓励社会各界以适当的方式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过程,例如:建立面向学校的优惠服务制度,向中小学,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的中小学捐赠所需设备和教育教学资源。各类企业团体应在战略参与、产品定制、服务支持中起作用。博物馆、美术馆、大学和研究机构也要加快资料电子出版建设,开设为学生服务的版面。制定奖励政策鼓励民间企业和团体开发计算机教学软件,对符合教学要求、质量好的开发项目给予经费支持,对面向学生的优秀软件作品给予奖励,对为计算机教学软件开发做出贡献的给予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