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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几点建议
(一)对教师理解两类目标体系的建议
1.各个课程标准的过程与方法目标之间目标或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之间在维度与项目上有极大的共通性,教师在把握本学科课程标准的相关内容时,可以适当了解其它学科标准这两类目标的情况。
2.课程标准所提供的过程与方法目标或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的内容只是标准参照性的,预留有一定的空间,在实际教育活动中,学校、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更为详尽可行的内容体系。
3.就每一学科的课程标准而言,这两类目标的丰富内涵渗透在了课程标准中的课程总目标、具体目标、内容标准、实施与评价建议等各项内容之中,教师应该从整个课程标准的文本中理解这两类目标,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对课程标准中课程目标中的“过程与方法”部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部分目标文本的解读。
4.在实践中,不能人为地把过程与方法目标分成“过程”与“方法”两部分,或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分解成“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方面。过程、方法之间或情感、态度、价值观之间是统一的,能够相互促进、转化,如果分而教之的话,势必割裂过程与方法之间、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之间的有机联系。
(二)目标文本编写的建议
1.适当增加优秀传统的内容。如勤俭、朴素、谦虚、礼让、友善、平和、勤奋、敬业、尽职、坚忍等,使之更符合国情和文化底蕴,更富有国家和民族特色。
2.各学科提供一个相对详尽的内容体系。目前的过程与方法目标或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作为课程总目标之下的具体目标之一,在内容上只是以条目的形式列出,且内容很少,缺乏详细的内容体系,不利于教师理解和落实。
3.增强各条目之间的逻辑联系,避免出现随意甚至零乱的表达。如音乐课程标准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上,就进一步分成了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培养音乐兴趣,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提高音乐审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培养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五个方面,层次与逻辑都比较清晰。
4.各课程标准在过程与方法目标以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上都应该以明确而独立的形式列出,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具体情况见表1。没有明确而独立的形式,会使得教师无法从一些课程标准中直接看到两类目标及其要求,而教师的时间、精力、工作性质又使得很少有人能够对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进行深刻的洞察和条分缕析的把握,由此导致落实上的缺憾。
六、研究反思
第一,把新课程标准中过程与方法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划分为若干个维度、项目未必是准确、科学的,受到自身知识储备、理论素养等的限制,在归纳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一些漏归甚至是错归的现象,从而影响本次研究的信度。
第二,本研究是笔者独立完成的,无法运用内容分析法信度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只能是在笔者前后多次的文本分析中逐渐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维度与项目结构。
第三,笔者不敢断言这里的归纳概况涵盖了这两类目标文本的全部内容,可以肯定的是不可避免地存在理解偏差和个人好恶。
第四,假设本研究客观准确地反映了两类目标文本的内容,那么,所罗列的这些项目和维度够了吗?还缺少什么?哪些方面的份量还应加强?这些问题恐怕要由所有关心教育、关心学生成长的人一起来思索、回答,靠笔者个人的力量是万难做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