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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学习是指学习者以他人为对象,通过与他人的对话、交流、互动而展开学习的过程。与符号学习及操作学习不同的是,在交往学习中,学习者接触的不是文字符号,也不是某种物,而是具体的人;学习的方式是与具体的人通过面对面的对话、交流、互动等形式,从他人那里获得思想、观念、情感、行为方式乃至整体人格的启发、借鉴或影响。交往学习主要有两种具体的体现形式。一种是讨论学习,在讨论学习中,不同的学习者围绕共同的话题,通过对话、交流展开学习的过程,每一个学习者在参与讨论中获得自身的学习和发展;另一种是合作学习,在这种交往学习中,学习者之间通过分工和协作组成学习团队,共同完成某种学习任务,合作学习不以单个学习者的学习状况而是以学习小组的总体表现作为对学习考评的依据。
观察学习最初是由美国心理学家班杜拉提出来的。其涵义是指个体只以旁观者的身份,观察他人的行为表现(自己不必实地参与活动),即可获得学习。观察学习亦称替代学习(vicarious learning),班杜拉说,“一个替代学习事件可以这样来定义,即经由对他人的行为及其强化性结果的观察,一个人获得某些新的反应(行为),或现存的行为反应特点得到矫正。”[4] “替代学习”意指一个人不必经由亲身经验而通过观察他人的经验即可学习。观察学习是区别于交往学习、操作学习和符号学习的一种独立类型的学习。其主要特征是,它以学习者对实际事物、他人或情境的感知或观察为特征,其活动的方式是感知和观察,而不是人际互动(对话)、动手操作或直接作用于文字符号。
在反思学习中,学习者则以自身生活经历、经验或自身身心结构为对象,以反身性的自我观察、分析、评价、改造、修炼等方式进行学习。在反思学习中,学习者既是学习的主体,又是学习的对象。因此,反思学习在对象上与符号学习、操作学习、交往学习、观察学习均不同,它不以外在的东西为学习对象。当然在这些学习类型中,可能同时包含着反思学习的成分,但是,随着学习者生活阅历和经验的丰富,自我意识水平的提高,反思学习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相对独立地存在。
可见,从学习者在生存和发展中接触的学习对象、领域的不同,实际上可以区分出五种基本的学习类型。按照这种划分,完整的学习应该至少包括五种类型,且这五种学习分别具有相对独立性,彼此不能相互代替。当然,这里所区分的只是五种基本的学习类型,实际存在的学习类型可能不止这五种,而且这五种学习类型之间还可以交叉或同时出现在某一学习场合,比如,在交往学习中,学习者一方面与他人对话、交流,同时也可以对他人进行观察,并且可能还在进行自我反思;同样,在操作学习中,可能同时伴随有符号学习、观察学习、交往学习的成分,等等。
值得说明的是,上述关于学习类型的分析与新课程改革以后广泛流行的学习方式分析不是同一个问题。我们认为,学习类型是从学习活动所面临或作用的对象的形态的不同来观察学习问题,学习方式的分析应基于学习类型分析。因为,学习方式是从学习主体参与学习活动的方式(是自主参与还是他控参与、是个体单独学习还是与他人一起共同学习),或对信息加工的方式(是接受还是探究,是分析式的还是整体感悟的)来区分的。学习类型关注的是“学什么”的问题,而学习方式关注的则是“怎么学”的问题,显然,“怎么学”是依赖于“学什么”的。仅仅从自主、合作、探究三个方面,无法全面地把握学生学习的全貌或状态。在新课程改革以后的教学中,教师们往往只是在书本知识的学习中去落实自主、合作、探究这三种学习方式。实际上,在交往学习、操作学习、观察学习、反思学习中,同样可以也应该使用不同的学习方式去展开相应的学习过程。我们认为,应该从学习活动的类型与方式两个维度综合考察学习方式的分类问题。[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