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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权力分配。课程制度创新说白了就是课程决策权力的重新分配与调整,就我国当前的课程改革而言,走向分权已经是一种必然,三级课程管理制度的提出就是最明显的写照。但是这里我们必须要回答一个问题,分权给谁?如何分权?分多大权?权利如何行使?权利分配的合理与否直接决定着课程制度创新的可能。“课程权力组织和分配的迫切任务不仅在于设计课程权力主体权责系统的最优结构,明确规定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合理划分各级机构的管理职能,而且还应研究课程管理过程中的各种具体的管理关系和管理行为,使来自各个方面的作用真正做到协调一致,使中央集权统筹兼顾、效益明显的优点和地方分权在功能上多样化的选择机会结合起来,创造一种真正符合现代改革与发展要求的课程权利分配机制”,[14]课程权力配置的这种原则,为我们进行课程制度创新指明了一条可行的道路。“ 理想的课程政策需要发挥集权与分权各自的长处,但它不是集权与分权二者之间简单的均衡,既不是中央、地方、学校之间课程权力的三分天下,也不是教育行政人员、课程理论工作者及课程实践工作者之间课程权力的平分状态,当然也不是教师、家长及学生之间的绝对平等状况,而是在强调上述各类组织及个人都应当赋予一定权力基础上,对课程权力所包含的不同成分进行合理而明确的分工,以形成相应的合力,共同完成理想课程政策的制定及实施。”[15]在这个问题上,新的课程制度创新依然任重道远,由于传统的中央集权制课程管理体制的强大惯性仍然在发挥作用,我们虽然开始推行三级课程管理体制,但是在赋权的过程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其一,权责不称。国家依然掌握着绝大部分课程决策权力,地方和学校的权力并未真正落实,但是却要为改革担负很大的责任,尤其在贫穷、落后的地区,课程改革的财政投入已经成为政府的包袱,对这些地区而言,改革不是雪中送炭而是雪上加霜。其二,权力搁置。虽然国家赋予地方和学校一定的权力,但是有些地方和学校却不知如何使用,或者根本不想使用,依然故我的按照旧有模式运行。其三,权力滥用。由于缺乏有效的规范,分权竟成了新的权力****的理由,当前一些地区和学校以分权为名,在教材选用方面,为所欲为,疯狂敛财。这些问题的存在并不是课程制度创新的本义,相反它会激化矛盾,引发人们排斥与抵制课改的情绪,因此我们在课程制度创新的过程中,要有效解决权力配置与利益协调,明确各级机构的职能,规范权力配给机制,继续完善三级课程管理制度。
注释:
[1] Merphy,&Louis,K.S. Handbook of Research on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S.F.C.:Jossey-bass Publishers,1999
[2] D.C.North, Eonomic Performance through Tim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 April 1994
[3] 李国均、王炳照总主编.中国教育制度通史(8卷本)[M].山东: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 8(总序)
[4] [美]布鲁巴克著,吴元训主译.教育问题史[M].安徽:安徽教育出版社,1991:124
[5] 罗尔斯著,何怀宏等译.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185
[6] 朱少禹主编.中学语文教材概观[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49
[7] 江明.搞好教材建设 落实素质教育[J].课程研究,1998(2)
[8] A. C. Ornstein and F. P. Hunkins. Curriculum:Foundations, Principles, and Issues[M].Ncedham Heights MA:Allyn %26amp; Bacon, 1998:294
[9] 迈克·富兰著,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加拿大多伦多国际学院译.变革的力量[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232
[10] 胡定荣著.课程改革的文化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209
[11] 樊纲著.渐进改革的政治经济学分析[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7-8
[12] 杨昌勇.当代西方“新”教育社会学进展评析[D]. 1999届华东师范大学博士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