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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因为是从 “幼本位”的观点出发,鲁迅针对中国长时期强调的“师道尊严”提出师生之间应该建立“平等关系”,要求老师对学生应该“和蔼若朋友”。他说:“长者须是指导者协商者,却不该是命令者。”(《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见《鲁迅全集》第1卷,第136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又说:“古之师道,实在也太尊,我对此颇反感。我以为师如荒谬,不妨叛之,但师如非罪而遭冤,却不可乘机下石,以图快敌人之意而自救。” (《鲁迅书信集?致曹聚仁?19330618》,见《鲁迅全集》第12卷,第18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鲁迅曾为当时所谓的“教育”忧心感喟,他说:“我们是忘却了自己曾为孩子的时候的情形了,将他们看作一个蠢才,什么都不放在眼里。即使因为时势所趋,只得施一点所谓教育,也以为只要付给蠢才去教就足够。于是他们长大起来,就真的成了蠢才,和我们一样了。”(《看图识字》,见《鲁迅全集》第6卷,第36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
1933年,鲁迅写有一篇杂文《上海的儿童》,短短几百字,而且只是发表一些对当时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感想,却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本来,在中国,关于青少年教育,历来就存在“放任”与“管束”两个极端的问题,多少年来不知贻误了多少青少年的健康发展。鲁迅敏锐地发现这个弊端,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说:
“中国中流的家庭,教孩子大抵只有两种法。其一,是任其跋扈,一点也不管,骂人固可,打人亦无不可,在门内或门前是暴主,是霸王,但到外面,便如失了网的蜘蛛一般,立刻毫然能力。其二,是终日给以冷遇或呵斥,甚而至于打扑,使他畏葸退缩,仿佛一个奴才,一个傀儡,然而父母却美其名曰‘听话',自以为是教育的成功,待到放他到外面来,即如暂出樊笼的小禽,他决不会飞鸣,也不会跳跃。”
对此,鲁迅的态度是尖锐的。他指出: “顽劣,钝滞,都足以使人没落,灭亡。童年的情形,便是将来的命运。我们的新人物,讲恋爱,讲小家庭,讲自立,讲享乐了,但很少有人为儿女提出家庭教育的问题,学校教育的问题,社会改革的问题。先前的人,只知道‘为儿孙作马牛',固然是错误的,但只顾现在,不想将来,‘任儿孙作马牛',却不能不说是一个更大的错误。”
我们很难说清,鲁迅这到底是在谈一个青少年教育的局部的问题,还是在谈论一个民族的国民性的宏大问题。显然,鲁迅是深刻地认识到,教育问题不是孤立的,而是和社会问题紧密相连,所以他说: “学风如何,我以为是和政治状态及社会情形相关的”,又说:“正如人身的血液一坏,体中的一部分决不能独保健康一样,教育界也不会在这样的民国里特别清高的。” (《两地书?二?19250331》,见《鲁迅全集》第11卷,第14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因此在他看来,教育的改革必须和社会同步甚至以社会改革为前提,没有社会改革或者社会改革不彻底,教育改革也只能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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