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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师自我评价过程中,作为管理者来说,就是要让教师自己成为评价的主人,为教师创设想自评、愿意自评、会自评的环境和条件。可以根据教师自我评价的特点,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评价过程和进入角色,有助于弘扬民主气氛,增强教师的主人翁意识,密切学校与教师的关系,提高教师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可信性和有效性。有时侯,仅仅根据学生、学生家长或他人提供的信息和数据,来判断一位教师的工作表现,难免有失公正。课堂听课获得的信息又往往是局部的。在这种情况下,向评价对象提供“自我画像”的评价机会就显得十分必要。
对绝大多数教师来说,自我评价是一个连续不断的反思、自我教育、激发内在动因的过程。通过自我评价、教师可以提醒自己的责任范围,也可以评价本人目标的达到程度、教学技能的改进程度和知识的增长程度。
在自我评价过程中,可以要求评价对象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从工作的各个方面评价自己的工作表现,阐明存在的优缺点,供学校领导讨论、分析和评价,也可以要求评价对象填写调查表、多项选择表或问卷表。
为了帮助评价对象有效地总结自己的工作表现,扩大评价对象的思路、明确评价范围、保证教师评价的系统性,可以事先向评价对象提供参考提纲,这样自我评价的效果就会更好。英国的男女助理教师协会的研究报告指出,在教师自我评价过程中务必注意两点:
评价对象能否做到襟怀坦白,这是自我评价成功与否的关键。事实上,在奖惩性教师评价制度中,很难保证一个学校所有教师在自我评价过程中,都能保证襟怀坦白的姿态,自我评价也未必能够改善所有教师的工作表现。通常,教师对教师评价是非常敏感的。他们担心评价结果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影响他们的前途和威信。由于关系重大,难免有些教师有意无意地扩大自己的优点,或者缩小和掩盖自己的缺点和错误。不称职的教师可能过高估计自己的工作成绩,而称职教师、拔尖教师也可能低估自己的工作成就,甚至谦虚地把自己看做不称职教师。
在自我评价过程中,使用调查表或问卷表有它积极的意义。可是,从消极的角度看,它们可能流于某种填表的形式,从而带来一些问题,使得自我评价的结果与现实情况难免出现偏差。此外,它会误导教师仅仅注意和改进局部的不足之处,而不是都从大处着眼,来个彻底的洗心革面。
综上所述,学校领导在组织教师进行自我评价时,应做到心中有数,多做正面的引导、教育工作。在评价机制的导向上,尽量避开与教师自身利益的直接冲突,以求得教师自我评价尽可能客观、合理、公正,使广大教师在不断的自我反思、自我评价过程中得到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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