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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问题的反思
1.认真思考新课程背景下课堂教学评价出现的形式化、片面化甚至绝对化的做法,其根本原因是许多中小学领导,教研员和部分教师对新课改及其理念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刻。从目前的情况看,广大中小学领导,教研员和教师对新课程的政策以及形式变化虽然有所了解,但对于支撑新课改的更深层次的文化观念的变革了解甚少,或者说他们没有准确把握新课程的真谛、使命与方法,以至于对新课程的某些理念作出了简单化、片面化、极端化的理解,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将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学和以往的教学简单的对立起来。比如,将提倡启发式等同于不要讲授法;将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推向极端,要求课堂每节要有“合作”、每节要有“自主”、每节要有“探究”等等。上述理解完全是对新课程理念的曲解。以这样的错误理念进行新课堂教学评价,带来的结果只能是教师拼命地追求新课程的“形似”,却离“神似”越来越远。
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领导、教研员和教师形成了政策怎么说,领导怎么评,教师就怎么教的思维定势。他们这种仰仗教育专家和行政指令的工作方式,在实践上很少主动钻研有关教育理念及其文化内涵,更缺少创新。再加上许多中小学领导的“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很少静下心来钻研新课程改革,致使在新课程评价中依据旧标准评价新课堂,或者只关注表面现象而忽视其本质。事实上,不管什么样的课程理念,都要通过教学来实现。而在本质上,教学永远是通过师生的双边活动,促进学生掌握知识、形成技能和养成良好个性的特殊认识过程,它的核心功能就是促进学生发展。
同时,我们还应看到,缺乏对中小学领导、教研员和教师有针对性地培训是新课改实施“不利”的主要原因。长期以来,教师培训的最大特点和最大缺点是不管领导、教研员还是教师都是被迫参加培训,应付差事,培训中学习的东西侧重于政策导向,被培训者很少专心去研究新的教育教学和课程理念及其文化背景。而且,培训机制不健全,培训课程不系统。所以,我们要健全教师、教研员和领导的培训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系统的培训课程体系,调动他们参与培训的积极性,钻研新理念的积极性,克服他们将自己放在课改对立面的消极思想,使他们不仅成为实施新课程的主要力量,而且成为研究新课程的主要力量。总之,只有形成一支“研究型”领导队伍和教师队伍,新课改才能走得更好,走得更远。
2.对于学生评教应持谨慎的态度,将学生评教视为教育的创新之举未免过于荒唐。以学评教的背后,反映的是市场经济法则对教育阵地的侵蚀。主张以学评教者简单地将市场经济的运行法则套用到复杂的教学情景中,认为学生是“上帝”,教师只能无条件地迎合“上帝”、满足“上帝”,这是不符合教育规律的。教学活动是复杂的深奥的认知实践活动,教师如何根据全体学生的实际和教学内容创设教学情景,选择教学方法,以怎样的理念去组织教学等,这些问题学生知道吗?不知道又如何评判呢?况且,学生评教结果事关教师的名利、生计,所以教师只能想办法去迎合学生,甚至满足学生不正当的需求来获得学生的好评。有时候,学生对教师教学的不客观评价还会引发师生冲突,僵化师生关系,给教育教学带来直接的负面影响。诚然,学生的意见并不是完全没有参考价值,只是这种参考价值十分有限。正因为如此,我们要慎重对待。
3.新课程背景下,对课堂教学的评价,要遵循以质性评价为主,以量化评价为辅,坚持评教评学相结合,侧重评学的原则。质性评价在操作层面应涉及课堂师生活动的如下方面:一是教师的基本素质方面,包括教师对知识的传授和解释的正确性;教师对教材理解的广度和深度;教师驾驭课堂的能力、选择教法的能力;教师创造教学情景的能力;调控课堂中师生人际互动的能力;教师的敬业精神以及教学风格和教学特色等方面。二是对学生学习状态的评价,包括学生如何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及其参与程度;学生注意力的集中程度;学生探究问题的主动性及深度;学生对学习方法的掌握程度及对教学目标的达成程度;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形成程度等。这些方面只能从质的方面去评价,而不能用数字来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