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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终身和谐发展的评价方式
传统教学评价过于强调甄别、选拔功能,把“选拔”绝对化、普遍化,而忽视教学评价的导向与激励等功能,导致学生的发展片面而短暂,变成考试的机器。这种单一价值取向的教学评价强调以量化的方式描述、评定学生发展,把复杂的教育僵化、简单化和表面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评价的信度和效度,学生发展的全面性、差异性、个性及努力进步都被泯灭在一组组抽象的数据之中。随着20世纪70年代“解释的评价”的提出,教学评价中开始使用观察、访问等质性探究的方式。从80年代以来,质性评价和激励性评价方法逐渐流行,教学评价对人的终身和谐发展的促进功能逐渐彰显。
终身教育主张“教育一直是一个过程,它既不受时间限制,也不受空间限制。无论在何处,教育总是贯穿于全部生活之中”。它“被视为包含了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和日常教育,并贯穿个人一生的教育综合概念,其目的在于使人获得个人、社会以及职业生活中最充分的发展。它还试图从总体性出发看待教育,这包括人们为了获取知识和增长知识。在家庭、学校、社区、工厂以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其他场合和机构接受教育”。终身教育注重人的全面性、统一性、连续性,强调教育要贯穿于人的一生的一切方面,而不是传统意义上时段性、模式化的教育,体现了促进学生和谐发展的教育本质,更合乎和谐发展的价值取向。因此,教学评价应关注人的终身发展,着眼于每个人一生的和谐发展,不是某一方面的发展,也不是每方面都要平行发展,而是彰显学生个性发展、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和谐发展。学生和谐发展取向的教学评价除采用传统的一些行之有效的课堂教学评价、单元教学评价、学期教学评价、学年教学评价等评价方法外,还可灵活采用其他评价方法,如个人代表作品档案法、观察法、活动法、学生。自我评价法、测验法、个人成长记录法等。由于现实生活中碰到的问题往往是不规范的,因而以学生和谐发展为价值取向的教学评价强调用观察、实验、讲演、完成作品等多种方式进行评价,以期获得学生语言、逻辑、制作等各种智力和非智力活动的信息,进而对学生作出全面的评价。
(四)和谐统一的评价主体与客体
和谐发展取向的教学评价的目的是促进学生的学习、促进学生的和谐发展,通过评价使学生成为成功者、参与者和反思者。这种评价不是单向的,而是相互作用的过程。而传统的教学评价往往把学生排除在评价活动之外,学生处于完全被动的地位,无法在评价中维护自己的利益,阐释自己的见解,致使评价活动中主客体相分离。
评价是价值判断的过程,而价值是多元的。学生和谐发展取向的教学评价应从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中摆脱出来,应当更富有教育意义和发展性。教学过程中所有介入其中且有能动性的因素,不论评价者还是被评价者,不论教师还是学生,都是平等的主体。这种教学评价是评价者与被评价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建构的互动过程。教学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可以使教育活动的评价更全面、更客观、更科学。
学生和谐发展取向的教学评价,一方面,注重他人评价和自我评价相结合。他人评价的评价主体由单纯的教育行政部门转变为学校管理者、同行教师、毕业生、学生、社会用人单位;自我评价可以调动评价对象参与的积极性,增强评价对象的自我评价意识和能力,有利于自我反馈、自我调节、自我提高和自我教育评价;他评与自评的结合,使评价更灵活、更全面。另一方面.教学评价是双向的,主体和客体是相对的,以往作为评价对象的学生、教师、学校现在也可以对“上级”进行评价.教学评价变成为学生主动参与、自我反思、自我觉悟、自我教育、自我学习的过程。评价者与被评价者、教师与学生在评价过程中是“交互主体”的关系,评价过程是一种民主参与、协商和交往的过程,管理者、教师与学生共同承担促进学生成长与发展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