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谐发展取向的教学评价
李子华
摘自:《天津教研网》
新一轮课程改革以全新的理念,在课程的功能、结构、内容、评价、实施等方面都作了重大的改革与调整。为了保证新课改能够顺利实施并取得满意效果,构建符合时代精神、适应新课程改革发展需要、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体系已成为课程改革成功的关键要素之一。教学评价作为对教学过程与教学效果的价值判断,因蕴含诸多主客观因素等错综复杂的关系而蒙上一层“难为”的面纱。尤其在以我国深厚的考试文化传统为背景、弘扬主体精神和张扬个性渐为主旋律的后工业社会中,教学评价吏是一个敏感话题。我国的教学评价改革在经历了知识本位取向和能力本位取向的过程之后,以学生和谐发展取向为旨趣的教学评价以其强劲的势头越来越引人瞩目。但是,这仅仅是一种教学评价的理念观照,鲜有具体层面的运作。如何卓有成效地进行教学评价改革,促进人的全面和谐发展,是人们在新时期应当认真思索的一个课题。
一、现实反思:传统教学评价的两种取向
长期以来,传统教学评价难以促进学生和谐发展教育目标有效实现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单一的价值取向。我国的教学评价取向经历了从知识本位取向到能力本位取向的转变,但这两种单一价值取向的教学评价都容易导致学生的片面发展。
(一)知识本位取向的教学评价
这种教学评价在于对历史文化知识的继承和发展,教学评价的目标完全依据社会的目标和尺度来确立,社会本位的色彩浓重,知识在教学评价中具有重要地位,教学评价以主观经验为基础,由于技术手段的落后性和伦理生活的重要性,“师道尊严”成为教学伦理观的核心范畴,教学主体(指教师)成为社会正统文化的化身,教学评价的主要方式是定性评价。
以知识本位为价值取向的教学评价,是与特定的历史背景相一致的,在有效地促进对传统文化遗产的继承方面有其合理的一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于学生和谐发展这一教育目标的实现而言,它又存在显然的局限性。
首先,教学评价关注的是作为客体的知识而不是教学主体本身,知识成为衡量教学成功与否的主要尺度。由于目的与手段相背离,教学评价就成为一种制裁、惩戒的手段,忽视了学生在教学评价中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其次,教学评价缺乏必要的科学基础,常带有鲜明韵主观色彩,重视对哲学、伦理等方面的尺度与标准的运用,终结性评价是其主要方式,未能关注教学主体的发展。教学评价中经验论色彩十分明显。再次,教学评价未把教学活动视作双主体活动,割裂了教与学的统一性,使教师与学生成为两种对立的力量。教师与学生在教学评价过程中的被动地位和消极作用使教学评价在此期间似乎不具有教育功能,而仅仅是一种“管”的力量。因此,以知识本位为价值取向的教学评价固然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传统文化的传承,但这种单一价值取向的教学评价与学生和谐发展这一教学目标相背离,难以与时代精神相一致。
(二)能力本位取向的教学评价
知识经济的发展推动人们相信知识更新或者陈旧的速度越来越快,知识的独尊地位受到了质疑,较之于知识,能力更受到人们的重视。能力本位替代了知识本位,成为教学评价的价值取向,诸如教学目标分类理论、泰勒模式等带有鲜明能力本位特征的教学评价理论孕育而生。较之于知识本位取向的教学评价,能力本位价值取向的教学评价认为评价对象是能够被分析和量化的,在教学评价中力求最大程度地排除评价者的主观性。这在一定意义上更贴近了人的发展和教育的本质属性,方法手段也有较大的创新。然而,能力本位取向的教学评价同样是单一因素的价值取向,存在着不利于学生和谐发展的局限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