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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认识素质和素质教育的内涵。
人的素质是以先天禀赋为基础的,它通过知识、能力及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基本要素在新的环境下不断更新、重组、调整,发展为内在的、相对稳定的身心组织结构;这个过程不是个体自发的。也不是完全受制于客观环境的,而是通过教育的导向性补充和调整加以实现的。个体所具有的素质的总量、类型、呈现方式及和谐度,反映其素质水平的高低和形态,影响其生存状态、成长路径,决定其发展的可持续性。
素质教育所说的素质既指个体素质,更指支撑我国综合国力、民族复兴和国家安全的全体劳动者的整体素质。不管从哪个角度分析,它都至少包含以下基本素质:认同自己的国家、能与世界对话、热爱学习、学会学习、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体魄健全、充满活力、心灵丰富、能够尊重与理解、沟通与合作、追求自己的幸福和爱护他人的幸福等。
素质教育不是不要考试,而是把适宜的记诵、必要的训练和考试作为检查、促进和发展学生的手段:也不是不要知识学习,而是更强调知识应用、综合与发现,更重视学习能力、生存能力和热爱学习的情感、态度的培养,强调这一学习过程本身就是学生养成道德习惯、体验道德成长的主要资源。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不把素质教育和应试教育置于对立的两端。也就是说,我们还需要考试,但再也不能用应试的模式来进行教育,要努力把道德的学习与学科的学习、知识的学习融整起来。
五、考虑素质教育评价的特质。
人的素质是多维度、多元素、镶嵌式发展变化、难于分割离析的。人的知识、能力、情感、价值观是没有办法相互分离发展的。离开了过程不可能有真正的知识内化,离开了知识本身也无法说清方法和过程;离开了知识和过程.情感、态度便没有载体;而离开了情感、态度、价值观,知识只能是信息,无法成为能力.更谈不上智慧。素质这种镶嵌式的、难于分割离析的关系体特征恰恰是素质教育评价的难点。人的素质中情感、态度的变化缓慢而内隐.没有办法让其立刻外显出来,如果我们用外显的办法来评价,立刻就失败,因此评价的难度大.做评价设计时,必须谨慎考虑。
六、评价人的范围是综合的、全面的、经常的。即结果与过程兼具。
实现素质评价过程与结果的兼顾,就要防止停留于浅显层次的评价、单纯追求结果的认定.必须考虑过程是素质发展更为重要的指标.过程中的评价给学生带来的影响是更为深刻的:理解和忍耐素质教育的长期效果,不能期望过多和过快地出现奇迹。当然,结果的评价也需要兼顾。没有结果就没有办法评量工作的绩效.没有办法进行区分。因此,应当设法保持评价过程与评价结果有适当的张力。
七、评价结果的呈现,应“质”、“量”并陈。
应保持素质评价中质与量的适度张力。素质教育评价方法是质与量的并重。并且以质的方法为主,量的方法为辅。只要条件允许.我们应该越来越多地增加质的评价。当然也应该有“量”,而且必须要有“量”,对于那些可能有“量”的标识的,如:体质生理、体育锻炼的指标,学科知识最低限量要求等,都应尽量合理地量化。
八、对于一些内隐的素质。如情感、态度、品德等具有更大的评价难度。
例如情感发展评价,最常用的方法是问卷和访谈,但是由于情感变量的个性化特征.每个学生情感的敏感点不同,情感表达方式不同。有的外显性大,有的内隐性更重.有的人喜欢对这一类情感做表达,有的人喜欢对那一类情感做表达.有的用语言,有的用体态.有的用面部表情,等等,因此带来明显的不确定性。人的情感与认知水平有关系。一般来说,认知的改变总是在情感的改变之前,情感变化是渐进的,晚于认知的变化,所以做评价时应该晚一些收集学生的情感变化结果.有的情感变化在认知改变后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可能都还看不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