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住评价中的诚信
康杰
摘自:《天津教研网》
中小学信息科学学科作为二期课改的先行学科,2003年起首先推出了过程性评价,其目的是为全面了解学生信息科技的学习历程,全面反映学生信息科技课程的学业水平,更好地发挥评价的激励和导向的作用。
这项改革的力度是相当大的,因为它将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融人了信息科技学业水平考核的评价中,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业水平成绩。在过程评价中,学生也成为评价主体,学生从被动接受评价逐步转向主动参与评价。
但是在实践中我们发现,除了引导学生正确把握评价标准以外,还需要教育引导学生以诚信的态度来完成他们所参与的评价。显然,当过程评价的成绩与学生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时,学生在过程评价中的诚信度出现了问题。2006年,在对我区初、高中学生过程评价的抽样调查问卷中,回答在自评时不能客观公正地评价自己的,高中生占9.5%,初中生占9%;回答在互评时他人对自己的评价不够客观公正的,高中生占26.2%,初中生占6%,而在对我区教师过程评价的抽样调查问卷中,认为学生不能公正地评价自己的占35%。由此可见。过程评价试行三年来,评价的诚信度依然是学生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学生在自评、互评时有一小部分人“掺了水份”,使过程评价的公正性打了一些折扣,也使评价结果的科学性有了一些缺憾。这也是信息科技学科中学科渗透德育需要解决的问题。先请看以下几种学生自评、互评中出现的典型现象:
现象一:我最好。
在学生的自我评价过程中,教师会提供给学生相应的评价标准,但有些学生怕自己吃亏,也为了能将自己的学业成绩抬高,根本不对照评价标准给自己实事求是地评价,而是只看每条标准中的分值,然后将自己的分值打成最高或接近最高。甚至出现了一个班级几乎所有学生都给自己打满分的现象。
现象二:你好我好大家好。
在学生的互评过程中,互评往往是组内成员相互评价。如果一个小组有四位同学,那么除自己外的三人需给本人打分。有的学生明知组内的成员并不符合评价标准中最好的一档,但他还是会不依据评价标准,给组长或队友打高分,其目的非常明显,给别人打高分是为了让别人碍于面子。也给自己打高分,形成“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局面。不管别人的表现如何,只要自己能得高分就行。
现象三:我好但你不能好。
过程评价实施方案要求师生在项目中进行过程评价,而完成项目往往需要团队合作,学生的合作小组大多是由教师指定和自由组合相结合产生的,当有些小组出现“没人要”的学生时,这些“没人要”的学生经常会被小组撇在一边,或给予的任务很少,或在组里没有发言权,或意见和完成的作品不可能被采纳。他们虽然处在小组中但仍然是孤立的,而进行小组互评时,小组其他成员会凭平时对这位同学的不好印象合起来将他的分数打低,“有人垫底就能显示我们的高分了”。
所有这些现象,究其原因,还是功利心的作用啊!那我们信息科技任课堂教师该如何留住学生自评与互评中的诚信呢?
方法一:结合评价标准描述自己或小组成员的学习过程表现
在二期课改背景下信息科技学科首先推出过程性评价,一方面我们要让学生明白在过程评价中,学生能成为评价主体,其原因是为了让学生学会分析自己的学习情况,明确努力的方向;另一方面学生毕竟还不成熟,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还没有完全形成,需要教师循序渐进地正确引导,那么给学生的自评与互评的权力也应慢慢扩展。在让学生用具体的分数直接评价自己与他人以前,可以先让学生在平时的课堂上学会用语言或文字来描述自己或小组成员的学习过程表现,可以是学生日志的形式,也可以是口头总结的形式。至于所描述的内容。教师要根据评价标准给学生一个明确的方向。例如这节课主要让学生说说小组合作和学习态度的情况,学生中可能有这样描述:今天我在课堂上积极参与小组活动,勇于举手发言,并且帮助小组中的同学解决了一个小问题,今天的学习内容我很感兴趣。组员互评时可能有这样的描述:以前他上课非常认真,但今天却注意力不集中,一直在看窗外,可能有什么事,课后我们会找他谈谈的。这样的自评与互评先不要涉及分数,使他们明白对自己和他人作出评价之前,先要对其学习情况有准确的认识,而准确的认识是结合评价标准之后才作出评判的,所以对照评价标准来描述学习表现是十分必要的。对于学生的这些描述性文字,教师还需作出分析与评判,使学生懂得客观公正地评价自己与他人的是一个人诚信的表现,是应有的道德准则,一种高尚的人格力量。同时,正确的评价并不是为了区分他们的好与差,重要的是为了促进他们更好地学习。慢慢地,在这样和谐轻松的课堂评价氛围中,学生已经渐渐养成了客观公正地评价习惯,他们知道评价应该是有依据的,这时教师再引导学生依据评价标准用分数值的形式进行自评与互评,其诚信度就会提高,其评价的信度也就提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