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体多元评价症结在哪儿
山东省莱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李启娣
摘自:《钟楼教育信息网》
倡导主体多元的发展性评价,是当前通识性课程教学评价的发展趋势之一。在新课程教学评价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诸多的多主体评价设计不到位、实施不得力、效果不理想,多主体评价成了新课改的花瓶和鸡肋。下面就多主体评价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有关现象,谈谈自己的一些想法。
标准不明,多主体评价表面化
问题:实施评价活动首先要明确“评什么、怎样评、何时评、谁来评”,其中评价标准是开展评价活动的依据。综观多数学校的多主体评价设计,或无评价标准,或评价标准模糊,这使得评价主体在评价活动过程中因为无一定的评价依据而“随心所评”,使多元评价活动表面化。
对策:从操作角度考虑,我们认为应结合评价目标和测评内容制定相应的明确、具体、易于操作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等评价量规应符合学情,力求简化、实用,以便为自评、互评、老师评、家长评提供可操作的依据,便于评价主体对照标准和方法开展评价活动,更有益于学生对照评价标准有目的地开展学习活动,避免评价活动被架空。例如,我们依据学情,对小学三年级信息技术“键盘指法”的表现性评价进行了设计:评价内容 ----在“金山打字通”英文指法训练中,选择“速度测试”中的“外部对照”进行指法测试;评价标准----每分钟100个字符以上可获得★★★,每分钟100-75个字符可获得★★,每分钟74-30个字符可获得★;评价说明----在相应的星级下面画√。结果师生在标准明确、操作简便的评价杠杆的有机调和下开展了有序和谐的教与学活动。
全员评价,多主体评价不现实
问题:有的学校在评价设计时,不分青红皂白地让“学生、伙伴、老师、家长”等统统“上阵” ----应该放手让学生评价的内容,也设计成教师评;不适合于家长评的或家长不甚了解的评价项目,也非让家长表态……仿佛评价主体越“多元”,评价结果就越全面。殊不知这样做的结果却是事倍功半----不仅评价操作牵强、脱离实际,也使评价结果失去效度,使评价的调控、激励、反思、反馈、诊断等效能不能有效地发挥出来。
对策:我们认为,在学习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活动内容都可以设计成多主体评价,最好是根据学习内容和生活现实来确定,使评价主体有所侧重。如“我能行”可以采取“老师指生汇报 ----学生自查自评”的自评方式,“完成了你会更聪明”以“组内交流评价”的互评方式为宜;“边玩边学”板块可以是“老师巡视评”,条件允许时也可以是“家长反馈评”;对于家长容易获取的信息、能够做到的评价任务才可设计成“家长评”。
操作繁琐,多主体评价难施行
问题:评价是撬动学习行为的杠杆,评价活动服务于学习活动。目前许多学校为了顺利实施评价活动而设计研发了评价工具 ----评价单。但在评价单设计和使用过程中出现了以下现象:或评价单内容设计繁琐,确实难于操作;或由于评价实施者认识不到位,为了评价而评价。尤其令广大教师棘手的是“老师评”----在教学过程中,不可能每一节课都逐个对学生进行评价;为了不使评价单空着,对有些学生的评价只好在课后“完善”非真实的评价信息。这些由主客观因素加重了学生负担和教师工作量。
对策:评价单既能有效地引导学生开展探究活动,也能真实地记录学生在参与学习过程中真切的富有个性的体验和收获。设计时,我们应本着“科学、趣味、简明、易操作”的原则,既具有人性化,还要便于教师、学生进行分项、分期、分散式的操作。使用时,如果单纯地为了记录而记录,那就会成为教与学的负担;如果将记录过程作为学习活动的自然组成部分,那它就会成为撬动学习行为的杠杆。所以在使用过程中应注重实效,具体要求有以下三点:一是运用时机应体现即时性,即学习单的填写应该有机紧密地贯穿于学习全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二是填写形式应体现弹性,即学生在表述自己的经历、体验、发现、收获时可用文字,也可运用“标√、画★”等多种方式,只要学生能表述明确即可;三是在书写方面,不要刻意地追求一字一板,切不可使探究活动与记录行为本末倒置。其中教师评价也要力戒牵强和形式,最有效、最实际的方法是通过活动中的口头评价或奖励小贴画等即时评价来规范、引导、激励学生的学习与活动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