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运用课程标准理念改革研读中的评价
任伟良
摘自:《语文探究学习网》
摘要: 在小学语文中开展研究性阅读,促使评价方式必须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本文从评价目标的转变、评价对象的转变、评价人员角色的转变、评价手段的转变来阐述小语研究性阅读中如何运用《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的理念进行正确、有效地评价。
评价是根据教育目标的要求,按一定的规则对教学效果作出描述和确定,是教学各环节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它的目的是检查和促进教与学。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已经产生了多种不同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语文课程标准》)对小学语文的评价提出了一些新的建议。传统的评价标准对于新能力有相当的局限性,或者说,新的能力是不能用过去的评价方法度量的。在传统教学中,评价基本用于区别胜利者和失败者,而不是作为一种转变性的协调发展过程。对于学生来说,学习是探索未知领域的活动。面对不同的问题情境与学习个体,不存在简单划一的评价标准,评价是为了调节学生的行为。究竟怎样运用《语文课程标准》的理念,改革研读中的评价呢?笔者在开展小语研究性阅读的实践中,深刻地体会到:研究性阅读的推出,促使评价方式必须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一、评价目标的转变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在评价时,要充分注意学生在解决问题过程中所采用的思路和方法,及时发现差异。对不同于常规的思路和方法,尤其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和积极的评价。”研究性阅读应由以往教育评价偏重总结性评价转向重视形成性评价。评价应重在学习过程,重在知识技能的应用,重在亲身参与探索性实践活动而获得感悟和体验,重在学生的全员参与。评价行为应该贯穿整个研究性阅读的始终,注重在学习过程中对学生情感、行为进行积极评价,而不是只注意学习结束后的说教与总结。抓住研究性阅读过程中的有利条件,学生在活动中的情感和行为的细微变化,适时点评、适度点拨,必然会鼓励学生以积极的心态参与研究性阅读。教师的评价艺术,还表现在热切的激励性上。这种激励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种是对优秀的反馈信息的激励,如某个学生理解得很正确甚至有独创性,回答问题正确、流利、干脆等,教师就可说:“某某学生答得很精彩,大家为他(她)祝贺!”这时,其他同学一齐鼓掌。教师还可伸出大拇指说“×× , 你真棒”或者说“你的理解很有创造性,希望你继续努力!”等。与对“优生”的激励相比,对“差生”的激励就显得更为重要。因为“差生”的一个很突出的心理障碍是缺乏自信。而在这时,教师的激励性评价就显得尤为重要。
譬如,在学习《将相和》这篇课文过程中,学生在研读蔺相如的语言时,有的体会到了“蔺相如以国家利益为重”,教师马上评价:“你的体会很正确!”;有的体会到了“蔺相如身为宰相,为人谦和”,教师也高兴地说:“你的理解很深刻!”;还有的学生说:“我体会到了蔺相如是在说理,而不是在斗气。”教师同样给予高度地评价:“你真会读书,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二、评价对象的转变。
以往我们对学生的评价,大多是将学生的行为或取得的成绩作为教育绩效的基本标志。研究性阅读的实施,使人们意识到,学生的研究是他们在实践中成长的必然过程,也是实践中成长的象征和结果。学生获得的积极的内心体验乃是成长的结果和评价的标准。这一点,在《语文课程标准》中得到了应征:“评价的着眼点主要在活动中的合作态度和参与程度;能否在活动中主动地发现问题和探索问题;能否积极地为解决问题去搜集信息和整理资料……”实施研究性阅读,不能用传统的分数或统一的标准来衡量教育效果,对教育活动的评价,也不能只停留在“知”的程度上,而要关注学生在实践中有没有研究,研究到了什么。“只要围绕课题,占有了较为丰富的材料,而这些材料又能从不同的方面说明课题,我们就应给予较高的评价。”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