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信息技术课中的学生评价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第二实验小学/郑艺英
摘自:《中国教育先锋网》
信息技术课是一门新兴学科,如何让学生学好这门课需要在实践中摸索。对于信息技术课中的评价和考核,我们只是参照传统学科的评价方法进行。一种方法是卷面笔答考试,另一种方法是上机操作考试,但在这两种方法中,学生都是被动的,不能充分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更不能体现学生主体的原则。下面笔者根据自己的教学实践,谈谈在新形势下信息技术课的学生评价。
明确评价的方法
一个评价活动不仅是前一个学习过程的结束,更重要的是又一个新的学习过程的开始。后一个学习过程的开始决不是前一个学习过程的重复,而是质量更高的一个学习过程。现代先进的评价方法就是要调动学生学习的能动性。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我们在信息技术课学生评价中可以采用:
(1)小组讨论法
这种方法采用先小组自评,然后再进行他评的方式。例如,在学习Word后,我们让学生利用所学知识自己编辑排版一篇文档,然后小组进行交流改进,由小组进行评价。这样不但发挥了团体的作用,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在评价的过程中更好地获得发展。
(2)观察法
这种方法通过日常对学生学习行为、学习态度与情感等各方面的观察,对学生进行综合的评价。这种方法的主要特点是注重过程性评价,容易形成对学生综合的、动态的评价,有利于学生发展。在信息技术课中这种评价显得尤为重要,在小学生的学习过程中,由于自控能力不强,容易在自学的过程中偏离学习目标。我们在对学生进行评价时,就可以根据平时的观察,客观地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评价,并且让学生知道评价的依据,从而促进学生的发展。
(3)访谈法
这种方法是通过与学生自身、学生家长、学生同学等访谈进而形成对学生综合评价的一种方法,其主要特点是评价主体多元化,易形成对学生的全面评价。
(4)自我评价法
信息技术课对学生的评价,应当是对学生的整个学习过程和有效结果所进行的整体价值判断。所以对于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应以学生自我评价为主,教师评价为辅。例如,学生对每次上机操作的结果进行自我评价,期末教师根据学生每堂课的评价记录与全班讨论最后总评。
明确评价的主体
以往评价的主体主要是教师,学生是被评价者,是评价的客体。由于学生在评价中处于被动地位,因此导致了如下一些问题的产生:
(1)评价给学生的心理造成了一定的压力,他们对评价会产生畏惧甚至逃避的心理,从而影响了学生心理的正常发展。
(2)由于在评价过程中缺乏被评价者的坦诚参与,教师往往不能准确地发现问题,从而使评价的调节、激励、改进的功能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
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评价者不仅指学校教师,更重要的是要突出被评价者的主体地位。只有在主体参与中,被评价者才可能更清楚地认识自我,他们的自我教育能力才会得到不断提高。
小学信息技术课实施学生自我评价,是根据小学信息技术教学本身的特征决定的。首先小学信息技术课教学内容相对比较简单,学生上机操作的过程相对简单,操作成功与否,答案正确与否,学生较容易判断。其次信息技术课中学生操作的结果是显示在计算机屏幕上的,所以学生操作的结果不但清楚明了而且公开,易于周围的同学进行判断与监督。
明确评价的原则
小学信息技术课实施学生的自我评价,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原则
在课堂上教师讲授知识后一般由学生开始上机操作,不管是谁,只要完成操作,就可以给自己打满分。
(2)优先原则
谁完成得又好又快,就可以在评价表中“表扬”一项加分,用于激励能力强的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