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评价中学生的主体性特征探析
薛源
摘自:《天津教研网》
课程评价是课程开发与实施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课程评价不是一套价值无涉的纯技术活动,而是主体性的活动,是与主体的需要和理想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主体性活动。作为一种主体性的活动,课程评价不仅要满足外部人员的需要,更要关照内部人员的需要,特别是学习者的需要;课程评价不仅要反映外部人员的价值观,更要体现内部人员的价值观,特别是学生正在形成的价值观。在所有评价主体中,学生作为课程实践的主体,对课程的开发和实施有着独特的和无法替代的作用,它是学生表达课程需要和实现价值理想的主要途径。但是,要真正确立学生在课程评价中的主体地位,旧有的课程范式和占有式的主体性观念显然不能提供必要的基础和适当的框架,只有在多元主体为导向的课程评价中,依据新的课程范式和类主体观念,才能使学生的主体性地位获得认同和尊重。
一、课程的现代范式与片面化的主体性认识
在西方,自工业化以来,确立了以牛顿的宇宙观和笛卡尔的认识论为基础的现代范式。随着工业化时期科学课程的确立,现代范式成了课程研究、开发和评价的主导范式。在中国,以1922年美式“六、三、四”新学制的确立和推行为标志,“一个与中国传统知识体系完全不同的、以驾驭自然力为归旨的充分外向的西方知识体系,在中国各级各类学校的课程设置及课程标准中,完全占了主导地位。”尽管中西方教育的文化背景具有较大的差异,但是,现代知识体系的建立,科学课程的设置与西方是相通的,牛顿和笛卡尔所创立的现代范式自然而然地影响着课程的开发、实施和评价。
现代范式强调确定性、秩序、主客二元分离、线性的因果关系,表现在认识上就是恪守普遍性原则、简化原则和还原原则。在该范式主导下,课程形成了自身的范式----现代课程范式。现代课程范式具有如下特征:
分离性在课程中主客二元的分离,表现为教师与学生的分离,学生与课程的分离,导致过分强调教师和教材的权威。
普遍性在课程内容的选择、课程目标的制定、课程评价的实施等方面,追求统一性和标准化。
简化性把学生的经验简化为可以观察的外部行为,把有机统一的经验世界划分为相互独立的学科。
有序性课程选择、传递的知识注重同质的、规范的、确定性的,任何冲突、对立和矛盾都被排除在课程之外。
还原性在课程实施中寻找线性的因果关系,把学生学习经验的获得归结为课程与学生之间的单线的联系,依此进行重复验证。
在这种课程范式中,看不到学生的需要、兴趣、能动性,及其情绪、情感、性格、意志等这些主体性的因素。课程目标由外部人员确立,不能关注学生的经验;评价只是关注目标是否达到,对目标是否合理学生不能提出异议。具体到评价中,学生就仅只是一个被评价者。
现代课程范式受极端功利主义驱动,以实证的科学理性为标准,对学生进行意识控制,无疑淹没了学生自由独立的个性。当代美国著名课程学者派纳指出:“现代课程使学生完全受制于别人的认定或否定,由‘自我导向’的人格成为‘他人导向’的人格。太重智育而对情意和自我了解的教育太少,因而产生自我疏离感。”
主体性与现代性并不矛盾,现代课程所体现出的主体性,是一种占有式的主体性。占有式的主体性“是主体与客体发生关系时所表现出来的以‘自我’为中心的能动性、占有性,强调的是主体对客体的认知、征服与占有”。占有式的主体性在实践上表现出双重性质:
一种性质建立在主体的自我崇拜之上,另一种性质建立在客观的、量的、操作性的科学和技术之上,科学技术一旦面对客体,其态度总是冰冷的。如霍克海默所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