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实验评价分类
王策三
教学实验评价进行不同的分类,这已从现有的分类研究中反映出来。有的研究者从实验进行的工作逻辑,区分出“论证性评价”,“旨在通过理论的研讨、辨析对实验的理论假设的科学性水平、实验课题的理论根据和实验设计的科学性水平作出鉴定”,“形成性评价”,是“完善实验系统自身的规范化,从而保证实验理论假设、实验课题和实验设计如期实施,是实验科学性水平的监理机制”,“终结性评价”,是对“教育实验的总体成果的水平,理论与实践的价值的鉴定”。这是一种分类。还有的研究者从评价活动的主体来分类,把教育教学实验评价区分为“行政验收性评价”,主体是教育行政部门,“专家评价”,主体是有关专家,“自我评价”,主体是实验者自己。这些分类都具有启发性。
我们从教学实验全面的实际情况出发,把教学实验的评价区分为如下几种:
1.背景评价
这是对教学实验的各项背景内容进行的综合性评价。包括实验的物质条件、精神条件(改革的思想、意识等)、实验的构想与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这一评价旨在确定实验是否可行、在多大程度上有成功的把握。所以,背景评价是一项实验最终能不能“上马”的关键环节。
2.过程评价
这是在教学实验实施的各个环节、阶段上进行的评价,当然也是在教学实验结束后,回过头来对整个实验过程进行的评价。因此,是阶段评价与全过程评价的统一。阶段上的评价旨在鉴定各阶段完成的任务情况,发现新问题、新现象,及时解决,适当处理,确保实验按计划完成总体目标和任务。而总过程的评价旨在检查实验过程的合理性、科学性、甚至简捷性,为实验结果的评价提供参照和解释的依据。在过程评价中,往往能发现新的规律,新的联系,并加深对实验结果的认识。所以,对教学实验的评价,不能只看结果,不看过程。这个问题,下边还要进一步讨论。
3.结果评价
这是对教学实验最终结束时所取得的成果的评价。包括实践操作结果的评价和探索未知、发现规律的结果的评价。对于某些实验来说,尤其是较短期的实验,其效果在最终结果中显示出来的,而对于某些实验来说,特别是周期较长的综合性实验,其效果在不同的阶段上已经显示出来,对于这类实验,其结果的评价应该包括阶段结果的评价。例如一项以6年为一个周期的小学实验,其最终结果得到6年后才能获得。当然,其结果评价不能等到那时才能进行,在不同阶段上,例如,低年级段、中年级段上,也可以进行结果评价。所以,不要一概而论、绝对化。但是,无论如何,结果评价包括实践效果和理论研究成果两个方面的评价,忽视和丢掉任何一个方面都是不全面的。
4.综合评价
这是对教学实验的背景、过程和结果进行的全面的综合的评价。这种评价是在前三种评价基础上进行的,是对三种评价结果进行利弊的、前后左右对比的分析,最终得出一个评价结论。综合评价所追求的是对实验总体效应的评判,对于某些细技末节往往不去计较,所以,它更适用于大型的综合实验的评价。
上述四种评价有着内在的联系,具有不可分割性。实际上,综合评价就是前三种评价的综合,没有前三种评价,就谈不上综合评价。而背景评价与过程评价、结果评价也有内在的依存性。没有预期结果的参照,背景评价就没有判断的依据;而过程评价则前连背景、后连结果,与前后两种评价不可分割。至于结果评价更离不开背景、过程评价的参照。所以,四种评价虽然在分类上可以各自独立,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具有整体性。这是我们在选择评价类型时所应注意到的,切不可形而上学地对待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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