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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堂自修课到了。我公布了自修纪律被评情况,提出了自修课的一字要求 ----“静”。围绕“静”,要求同学默默看书,要求同学多做书面作业,要求同学尽一切可能不影响旁边同学。在得到学生的响应后,我又强调要给班长和老师一个惩罚。学生惊奇地睁大了眼睛。当我述说理由后,学生微笑了。班长当即站到角落里面壁5分钟。我则站在前门边面朝大家,一声不吭,脸色严峻,思过15分钟。惩戒结束,我表示以后自修课上,老师要多深入班级,接近同学;希望班长积极管理,同学认真配合。从此以后,自修课上“风平浪静”,学习风气甚是浓厚。
当学生违纪时,教师不妨扪心自问:自己有没有做得不妥之处,有没有管理不当之处?教师严格要求自己,在学生违纪时先检讨自己、惩罚自己,势必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教育学生,在学生中大大提高教师的威信,从而达到不令而行的良好状态。
经历了这三件事,笔者深深感到,教育管理学生不能没有惩罚。对违纪学生进行适度惩罚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当然决不能体罚学生)。对学生的处罚,不仅要讲究策略,而且要讲究智慧,要采取灵活、巧妙的处理方式,要点到为止,要敲山震虎,更要正人先正己,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愿适度惩罚为学生的管理教育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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