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考试与素质教育的统一和悖反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第五小学 /胡冬晖/黄崇飞
素质教育理论是在我国社会加速走向现代化,社会发展对人的素质水平提出迫切要求,教育改革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步深化的背景下提出的。实施素质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发展的必然,也是社会主义教育自我完善的一个阶段。考试是素质教育过程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从教育模式的转变到教育行为的调整,考试改革将在其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考试毕竟只是测量和评价的工具。不能武断地说哪种考试技术服务于素质教育,哪种考试技术服务于“应试教育”。就技术而言,考试技术通用于任何一种教育模式,只是使用的角度不同,任何技术都有自身的特性和缺陷,只是操作者突出使用了哪一方面。因此,需要研究考试与素质教育的统一和它的弊端对素质教育的悖反,使得考试改革的目标和操作都满足素质教育的要求。
一、考试与素质教育的统一
考试与素质教育从总体上说并不构成矛盾体。素质教育目标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也是教育活动的归宿。考试在教育过程中按照教育目标的要求,引起、控制和调整受教育者的生理和心理发展。考试过程与素质教育过程之间存在相互制约关系,两者在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总目标下构成统一。
人的素质结构是考试命题的基本依据,素质的培养和发展规律是考试测量所必须依循的规律。因此,对人的素质的测量时机、方式、题目以及分数使用方法,不是主观随意决定的,必须满足素质教育的规定性。由此构成了素质教育对考试的制约,取得了考试与素质教育的统一。另一方面,通过考试认识教育的发展形态,测量学生的素质水平,提供改善教育环境,加速素质教育过程的信息,提供促进学生素质水平提高的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讲,考试是促进素质教育及受教育者发展的一个动力系统,也是带有强制性的控制渠道,在它的作用下,考试与素质教育再一次达成统一。
体现素质教育的考试改革,在教育公平的基本价值要求上与素质教育的目的是一致的。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是体现实质性公平的教育。而面向全体学生最终要落实到每一个学生身上,进行因材施教。素质教育思想指导下的校内考试改革,弱化了考试的划分等第和筛选功能,强化了考试的及时分析判断和及时反馈的功能,使考试成为因材施教的调节手段。教育要实现提高全体国民的素质水准,就不能放弃每一个学生。与“应试教育”最大的不同是,素质教育依据考试信息,调动教育资源向处境不利的学生倾斜,教师无论从情感投入还是个别教学设计方面,都对处于不利地位的学生施以更多的关注。有些学生由于能力较弱,在课上与课下不能够与别人平等分享教育资源,考试信息提示教师给他们以资源补偿。素质教育解决了教育资源过于不平等地被占有的问题,使每个学生至少能够享有基本的资源,使资源分配趋于实际意义的平等,这也是考试与素质教育的统一。
二、考试与素质教育的悖反
考试与素质教育目标并非全无悖反。人们常说的考试弊端实质上指考试的结果及其后效违背教育目的和教育原则。这些弊端有的是考试技术水平的局限造成的,有的是考试的不合理使用人为造成的。严格地讲,后者不应当归于考试本身,但不正当使用考试的影响和危害远胜于考试的技术局限,经常引起社会注意。因此人们在谈及弊端时常常一股脑地将这些加在考试的头上。
考试的不合理使用主要是操作者追求的价值主体不同。同样的命题方式或同样的考试结果,使用的目的不同,会得到全然不同的效果。素质教育的追求者利用考试导向素质提高的目标:“应试教育”追求者,则采用相反的做法。例如,有的政府部门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仍以地区、学校的升学率作为评价教育部门政绩的重要依据;社会上,包括学生家长远未摆脱传统的“学而优则仕”及“望子成龙”等陈旧观念的束缚,把升学率的高低作为衡量一所学校办学质量高低的唯一标准;用人制度中偏重学历而轻视个人素质现象的存在,这些做法实质上赋予考试分数以特殊功能,违反了教育规律,必然造成有悖于素质教育的负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