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管理再认识
胡惠闵
摘自:《杭州教师教育网》
尽管校本管理是西方国家学校管理改革的基本思路,但是各国对它的认识并不一致,使之在具体实践上也有了一定的差异性。有的强调校本预算(如加拿大、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有的强调校本决策(如美国、英国、加拿大、新西兰),有的强调社会参与(如澳大利亚、美国),有的强调学校领导方式的变革(如澳大利亚),有的强调校本培训(如英国、美国),有的强调信息共享(如加拿大)。概括各国对校本管理的理解,可以发现,校本管理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权力的下放,区别在于人们对权力下放给谁、下放哪些权力、如何规范运用下放的权力等问题的理解不同。认识与实践上的多样性引出了一个最基本的也是最核心的问题:如何理解校本管理?对我国而言,由此而引申出的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在中国基础教育改革背景之下,应如何在实践上对校本管理作出选择。
一、权力是否下放给学校
传统的学校管理主要采用的是外控式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所基于的理论假设是:为了要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一个理性的行政管理科层结构是必需的;中央集权化是在所难免的;机会均等关键在于平均地给予组织应有的资源。基于这样的理论假设,外控式管理主张:1.强调以标准方法与程序达成目标途径,强调通则;2.强调集权,要求管控大事务,避免问题发生,寻求过程控制;3.强调外在控制,被动接受,无绩效责任;4.强调结构控制,力促外部监控,扩大科层体制。
因此,外控式管理是一种“自上而下”垂直性、集权化的管理模式,在这种管理模式中,教育行政机构负责一些教育政策的制定,拥有一些学校常规管理(如教学、财务、课程管理等方面)的权力,并对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决策负最终的责任;学校接受并执行上级教育行政机构的指示。从学校这一方来说,学校行政职权不是完全掌握在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和一些社区人员的手里;学校的目标是明晰的、静止的,主要是被外在权威赋予的,被外在权威控制的;学校的运作更多是为了满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按照上面规定的条例行事,并力求以不违反规则为主要原则。这种管理模式对贯彻国家教育政策法规、保证政府的政令畅通、强化整体的控制和监督、推进区域性的学校管理发展都是极有效的。
在这种以高度集权为基本特征的管理体制之下,管理方针和政策更多考虑的是学校的共性因素,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政府机关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令,并无权根据学校具体情况采取更有针对性的管理策略;对简单、共性化的组织结构来说,或者当社会对学校的要求比较单一的时候,外控式管理模式是有相当作用的。但是,当社会对学校的期望不断提高和变化,而学校的应变能力跟不上社会的需要时,外控式管理所面临的尴尬也可想而知:教育行政机构虽然不断制定各种法规指示,但对学校的管理与监督能力在不断下降;虽然不断指示学校跟随指引而行事,但对学校是否执行政策或成效如何却无法顾及;虽然不断关注有效实施教育政策,但对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却无能为力。这样一来,外控式管理模式在学校管理中的统治地位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学校管理改革在所难免。
为了避免外控式管理在学校管理中的尴尬状况,人们提出了与此相对的内控式管理模式。内控式管理的理论假设是:应给予学校及社区更大的权力去管理组织事务;学校管理的策略应注重权力下放、授权等概念;学校组织应给予员工更大的职权,使他们能够提高运用资源的效能和效率,也应给予员工更大的职责去制定目标及建立完成此等目标的策略。在这样的理论假设之下,内控式管理在管理主张上与外控式管理有着根本性的区别:1.强调利用多种途径来达成目标,强调弹性;2.强调分权,认为问题是必然存在的,需实时即地解决,寻求效率与问题解决;3.强调自我管理系统,要求自我管理,主动创造,担负责任;4.强调发展内部人力资源,要求学校成员广泛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