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道德教育的理论构想
冯姬
摘自:《天津教研网》
【摘要】 基础道德教育是培养亲社会成员必备的基础道德品质的教育。亲社会成员的基础道德品质的形成必须正确处理对事、对人、对自己与对自然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敬业、乐群、进取与环保的积极态度。
一、基础道德品质及基础道德教育的基本内涵
基础道德品质是亲社会成员必备的品质。亲社会成员是对社会发展有益的积极成员。对社会有益的人必须正确处理对事、对人、对自己与对自然的关系。这四种关系是人的生态系统中最基本的四个方面,也是基础道德品质的基本内容。这四方面关系的正确处理,就是要养成敬业、乐群、进取与环保四个系列的态度。
所谓敬业,指对事所持的积极的态度,即敬重自己所从事的事,专心并致力于自己的事业,千方百计地把工作做好。
所谓乐群即对人的积极态度。指个人在家庭、学校、社会中乐于与人交往,能妥善处理各种人际关系,其中包括个体对个体,个体对群体的积极态度。
所谓进取指对己的积极态度,它是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自我提高,积极适应发展着的社会生活要求。
所谓环境保护即对环境的积极态度,指热爱环境,积极参与改善环境,养成保护环境的行为习惯。
这四种态度是相应道德规范内化的结果。敬业、乐群、进取与环保规范的教育,应成为基础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
这四种良好的态度系列,是依据人的生态系统观点而确立的。依据现代生态学观点,人与环境密不可分。人必须适应 (包括顺应与改造)环境,与环境保持平衡。人所面临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其中社会环境又可概括为事与人两个方面的因素。上述对人、对事、对己与对自然环境的四种态度系列就是依据这种生态学观点(即生态系统观点)而确立的。敬业、乐群、进取与环保这四种态度是人积极适应环境,构建良好的生态系统所必须的。这是人生存与发展的前提。
二、基础道德教育的内容系统
基础道德教育的内容系统由基础道德的目标、内容、活动与评价系统构成。
(一)目标系统的优化
基础道德教育的目标系统即教育过程中,学生头脑中所要构建基础道德品质的结构。基础道德品质是多维度、多层次的动态结构。目标系统必须是多维度、多层次的。前已指出基础道德品质应由主体对事的敬业、对人的乐群、对己的进取和对环境的保护四系列态度构成。基础道德教育目标系统的优化要根据党和国家的要求,依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及接受能力,建立一个由低到高、由简单到复杂、由近及远和由浅入深的目标层次系统。为此,可把中小学分为小学、初中与高中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又分为低、中、高三个层次,即小学一、二年级,三、四年级和五、六年级三个层次;初中一年级、二年级和三年级三个层次;高中一年级、二年级和三年级三个层次。每个层次又分为敬业、乐群、进取与环保四方面的态度系列。从而构成一个由三阶段、九层次和 36项态度系列构成的中小学基础道德教育的目标系统。
(二)内容系统的优化
中小学基础道德教育内容系统的构建,要在广泛吸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按上述中小学三阶段、九层次和 36项态度系列的目标系统的要求进行优化。
敬业的教育内容分为:立志勤学、积极工作与勤劳俭朴三个方面,主要培养学生对事的责任心与义务感。
乐群的教育内容分为:尊老爱幼、诚信友善、关心集体与遵规守纪四个方面,主要培养学生对人应尊重与友善。
进取的教育内容分为:善学力行、勇敢坚毅与求实创新三个方面,主要培养学生自我提高以及自我完善的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