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课程作为相对独立的教育课程形态,超越了传统的分科的界限而按照水平组织的原则,将知识与经验、理论与实际、学校与家庭、社区有机结合,促进学生个性的和谐统一的发展。它的教育目的观主要是基于如下几个基本思想。
(一)个性发展观
谈到发展个性,传统的分科课程是基于"基础"与"个性"的二元论思想,一方面通过公共的必修课程来保证国民基础的、基本的教育水准;另一方面通过选修课程的增设来满足学生多样的个性发展的需要,以避免由于共同的、整齐划一的必修课程而造成学生的平均发展和平行发展。分科课程的个性发展观,重视的是个体的特殊能力,强调稀少性的特点,如特殊的兴趣、爱好、技能等,并强调个性发展的分化性、阶段性,选修课程的增设是这种个性发展观的集中体现。
然而,当代兴起的综合课程的教育目的观,是建立在如下个性发展观的基础之上的。
1个性是个体与其他人区别开来的个人所具有的独自的特性,个性不是异于通常的人间而表现为异常的性质和行动,它是经过长期努力而形成的稳定的心理倾向。
2个性形成的要素是复杂的,一般由能力、感情、意志、兴趣等构成,个性的形成与发展以身心的全面发展为基础。
3个性不是特定的个体所独有的,而是所有的人都具有的特性。
4个性不是给予的实体,而是通过不断地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的社会化过程而形成的,是通过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不断地被创造和再创造的过程。
5个性不是从青年期开始逐步显性化的,而是在人的一生中的所有阶段都处在不断的形成发展中。为此,在学校的每个教育阶段都不能忽视个性的发展。
6人间还元为个人差异时不是知情意体诸部分的机械的总和,而是有机的统一的整体,个性是每个人所具有的一个质的全体性,个性不能被分割,或者说处在被分离的存在状态中。
依据这样的个性发展观,它内在地要求教育课程能够为学生个性的发展提供广阔的时空环境,使学生通过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获得个性的和谐发展;我们应该建立间接性的教育观、课程现、指导观,学生个性的发展不是通过教育者的直接行为形成的,而是通过与环境的相互作用间接地、连续地形成的;个性的发展不是人为地、机械地分为几个部分和步骤而形成的,而是一个有机的和谐统一的整体,要求教育课程能够为学生个性的发展提供统整的过程和内容;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是面向所有学生的,而不是单一的某几个个体。由此可见,综合课程是基于个性统整发展的基本观念,通过统整的内容、方法、活动、环境,为学生个性的和谐发展创造条件。
(二)和谐发展观
人类个体能力本身是和谐统一发展的,教育的根本目的也在于促进个体身心的和谐发展。正如裴斯泰洛齐流派所强调的那样:"头、手、心"应该是和谐发展的。但长期以来由于教育课程结构人为地条块分割,学科过于分化,结果肢解了学生身心的和谐发展,使学生个体丧失了人间性和全体性。因此,人们希望通过综合课程的实施来恢复人间性,恢复人间的知情意体和谐统一的发展,或者说德智体美诸能力的和谐的、统一的发展。人间化发展的基础,是以个体生动活泼主动的自我发展为核心,通过调动知性和感性,促进个体和谐发展。
(三)问题解决观
缺乏解决现实生活问题的基本能力,是当今孩子们所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因此,培养学生问题解决的能力成为当代教育课程所面临的一个基本问题。分科课程主要重视学问性问题的解决,而综合课程则突出强调社会现实综合性问题的解决,它对于学生的未来生存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