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科目与综合科目考试
综合科目是指根据建立在高中文化科目基础上的综合能力测试的命题原则与思路而为“3+X”高考模式设计的考试科目。
综合科目起源于保送生的综合能力测试,是应“3+X”高考改革模式而诞生的,它是“3+X”高考科目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3+X”高考方案的精髓。
综合科目按学科类别划分,可分为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按学科内容多少划分,可分为大综合、小综合。
综合科目考试首先是学科内的综合,其次才是跨学科的综合。从综合科目设置的目的来看,“综合”不搞学科知识的“拼盘”,而是要强调学科知识结构中基本的、核心的内容,强调知识间的内在联系,强调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以利于引导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防止偏科倾向。但在起步阶段,实践的结果与之还有一定的差距。
同2000年前的大学入学统一考试侧重于学科知识能力的考核相比较,综合科目考试多以现实生活中的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立意命题,要求更加真实和全面地模拟现实。试题要求学生,主要不是对事物的局部或某一侧面进行描述,而是注重对事物整体的结构、功能和作用的认识,以及对事物变化发展过程的分析理解。就知识和能力的关系而言,2000年前大学入学统一考试各个学科所涉及的知识,多以基础性、典型性和单一性呈现出来,所强调的能力,主要是学科能力;综合科目考试所涉及的知识,以多样性,复杂性和综合性呈现出来,所强调的能力,主要是运用多学科的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综合科目的测试目标主要有三个,即理解事物发展变化过程的能力,综合运用知识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体现基本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
综合科目测试的学科包含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经济、哲学、政治等学科,具体内容涉及11个方面,但在具体的考试实践中,11个方面的测试内容也不一定各学科都涉及。
二、研究和改进教学,有效提高综合科目的教学质量
1 转变传统的教学观念
在传统的教学中,教师既要包教又要包学。“3+X”考试命题“遵循教学大纲但不拘泥于教学大纲,更不拘泥于统编教材”,这就使教师不可能再包教,尤其是不可能再包考了。因此,在“3+X”考试科目的教学中,这一传统观念必须转变。在教学中,教师的责任在于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完成自己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再着力引导学生把本学科的知识融会贯通,形成系统的学科知识体系,明确主干内容,并引导学生对生活和社会实际问题,应用这些知识去分析、解释。至于考生如何考,那是他们根据自己所学相关科目的基础知识去灵活运用的问题,也是他们能否克服死记硬背,在一定程度上发挥自己创造性思维能力的问题。总之,如何考,那是考生个人的行为,教师不应去包办代替,实际上也包办代替不了。
2 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
综合科目的设置充分体现了素质教育的精神,其目的之一在于力求克服学生的偏科现象,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因此在综合科目涉及的各学科的教学中,教师的观念要由单纯的升学教育转向全面的素质教育,教师要积极开设所任学科的选修课,开展好综合实践活动课,努力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学校应严格要求教师按照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但不必开设以应付综合科目考试为目标的综合课程,不必编写相关教材。不过,学校可借鉴先进地区和学校的经验,通过组织学科教师开设“选修学科课程”和“实践活动课程”,试行或推行素质教育学分制,以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 大力提倡团结合作的教学方式
综合科目的设置对传统的教学组织方式是一个极大的冲击,由此将带来备课、教学、命题、阅卷、分析、讲评等一系列教学环节的改变或改进,而根本的是将带来教学组织思想的转变。这个转变,就是要求学校和综合科目涉及的学科,教师要树立集体主义精神,要改变单兵作战的方式,提倡团结合作的方式,增强各学科教学的相互协同性,这样才能保证各教学环节的顺利推进,提倡团结合作的教学方式要从调整教研组、年级组开始,要以加强集体备课为关键,要以综合集体的智慧为核心,从而才能真正达到团结合作的教学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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