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我国中小学校,逐步试验、推广校本管理模式,能从根本上促进教育生产力的向前发展,能普遍提高学校管理的效率。本文试从法制、社会、民主三个方面的策略上,谈谈校本管理模式在我国中小学校的推行。
关键词:校本管理 推行 策略
校本管理是一种尽量使用减少外控的方法和手段,使学校尽可能提高自我管理程度和水平的一种系统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在发达国家已经走在前列,并且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人口多,教育任务重,特别是基础教育规模很大,实施什么样的管理模式,必须尊重我国的基本国情,尊重客观实际。同时必须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试验、有推广。作为较有发展前途的校本管理模式也必须这样,在找到了充分的理论依据、政策背景、法律条件之后,必须探索一些切实可行的推行策略。本文仅从法制、社会、民主三个方面的策略上作一些简要论述。
1.法制策略
我国的教育事业规模庞大,但在庞大的教育事业中的重中之重还是中小学的教育。中小学教育搞得好不好,事关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未来。历来有志之士,不忘教育救国和教育振兴,特别重视的还是中小学教育。中小学阶段的青少年学生可塑性大、发展潜力大,中小学阶段教育搞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他们每一个人的前途和命运,对他们一生影响都很大。而中小学教育搞得好不好,达标不达标,我们认为首先要对照法律标准来进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了许多教育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等,它们已经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法律保障。然而,由于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教育法制的理念未得到充分的理解和尊重。比如个别地方失学女童的大量存在,拖欠教师工资现象的屡禁不止,体罚学生现象的反复等等。特别是中小学校的法人观念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中小学校校长的法人代表地位未能得到足够的尊重。由于学校的法人地位和校长的法人代表地位未得到普遍重视,学校的主体性就有可能成为一句空话,其自我管理的职能有可能最大限度地被取消,学校及校长只能盲目地听从指令、盲目地服从调度。由于学校及校长的法律地位的不明确,导致学校和校长权、责、利关系的紊乱,学校和校长在人事、财务、日常管理、对外交往等方方面面显得异常被动和软弱。此外,由于学校和校长在具体事务上没有决定权,所以,来自上一级的一些行政指令(指一些不符合本校实际的指令)就有可能会得到落实,这样一来,就会导致学校工作出现一些本不该出现的问题,导致学校办事效率不高,重复性工作较多,工作效益差等。因此,作为中小学基础教育,只有认真走法制化道路,将法制落实到位,才能使学校和校长在对待学校内部具体事务上,拥有足够的自主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校长作为学校行政负责人享有绝对的行政指挥权后,校长就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使学校各项工作变得更有生机和活力。
2.社会策略
努力提高学校在社会大系统运转过程中的地位是实施校本管理的根本出路。相对于社会大系统来说,教育是个子系统,而中小学教育又是一个更小的子系统。中小学教育这个最小的子系统要想在整个社会大系统内维护和提高自己的地位,就必须努力增进和提高子系统内微循环的能力,也就是要提高自己独立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凭着自己的实力参加到社会大循环当中去,发挥中小学教育的功能和价值,树立中小学校在社会中的形象,从而吸引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参与和支持中小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要想做到这一点,中小学还必须在如下几个方面打下坚实的基础。
(1)教育质量要过关。一所学校要想在社会上享有知名度,首先一条就是它的教育质量如何。教育质量决定了人才培养的质量,人才质量就是学校最大的品牌。中小学校要树立强烈的品牌意识,在人才质量问题上狠下功夫。人才质量的标准不仅表现在学生考试的分数上,更重要的是表现在其综合素质和全面发展的程度上。虽然素质教育的评价标准到目前还没有真正完全建立起来,但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入,相信不久将会有一个比较准确的素质评价系统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