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整体原理、反馈原理、有序原理是系统学的三大原理。这三大原理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中被广泛运用。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中运用系统学三大原理——整体原理、反馈原理、有序原理,可以指导并促进指标体系的自我完善,最终发挥指标体系的最大功能。
关键词:整体原理;反馈原理;有序原理;教育评价;指标系统
教育评价体系是指教育活动数量和质量要求的具体评价内容的集合,它主要是指根据教育目标、评价对象和条件及人们的愿望、需要和意图、现有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科学理论等要考虑的评价内容的集合。用系统的观点进行分析,指标体系具有一般系统所具有的三个特点:一是多元性。教育活动数量和质量要求是多元的,因此,作为其具体评价内容集合的指标体系一般至少有两个以上的指标构成,即具有多元性。二是相关性。指标体系当中的指标反映的是同一个评价对象数量或质量的要求,具有共同的属性。因此,指标与指标之间按一定的方式联系着。三是整体性。指标的多元性与相关性之和就产生了整体性,这种整体性体现着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且全面而突出地反映了评价对象的数量和质量要求。既然指标体系是一个系统,那么它的演变和运行就必然符合系统所揭示的规律。所谓系统就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和相互作用的若干元素结合而成的综合体。在一个指标系统中,每一条指标都是一个元素,它是评价对象数量和质量要求的一个方面的规定,是具体的、可测的或可观察的。目前,教育评价指标系统正处于不断发展之中,而整体原理、反馈原理和有序原理作为系统学的三大原理对于指标系统的设计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可以帮助并促进指标系统的自我完善,最终发挥指标系统的最大功能。
一、整体原理明确了发挥指标系统最大功能的条件
整体原理在指标体系中的运用,一方面体现在要提高各级各条指标的质量,另一方面体现在要处理好指标间的结构关系。它明确指出任何系统只有通过相互联系并形成整体结构,才能发挥整体的功能。没有相互联系,没有整体结构,要使系统发挥整体功能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一个系统要想发挥出最大功能,不仅要使各个元素的独立作用达到最大,以便使这些元素作用的简单相加能达到最大,还要重视各元素之间的结构关系达到最合理,以使元素间的相互作用产生出新的功能,即E整=∑E部+∑E联。这一公式生动地反映了整体原理包含的深刻含义。从中我们可以清晰、直观地看出,在系统内部各元素或子系统功能之和一定的条件下,当系统内部结构关系合理,各元素或子系统处于互相协调配合的状态时,系统会产生新的的功能,使E整>∑E联;反之,当系统结构关系不合理,甚至元素或子系统间是一种互相冲突的关系时,系统整体的功能被大大地削弱,以致E整<∑E联。
对于指标系统而言,它要发挥自身最大的功能,必须保证各级各条指标的质量,即要使∑E部达到最大,要提高各级各条指标的质量,就应从指标内容上下工夫。首先,各级各条指标内容都必须体现评价对象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其次,各级各条指标内容必须处理好量与质的关系。根据不同情况采用适当的指标,不能过分追求某一方面的指标,要把握好度,以取得良好的信度和效度。最后,指标内容的表述必须非常精确、简练。指标是评价者作出判断的依据,它必须是简练而又精确地反映评价对象的数量和质量要求。简练的表述会使人产生良好的视觉感受和平静的心情,有益于评分的客观、准确,精确的表述能避免评价出现歧义,减少偏差的产生。
此外,整体原理在指标系统中的运用除了要保证各级各条指标的质量,还必须强调指标间的结构关系,即使∑E联达到最大。这就要求指标设计者要更多地从指标间的结构关系来考虑指标设计问题。首先,各条指标既不能互相重叠,又不要片面地反映评价对象的数量和质量要求。这是因为互相重叠的指标一方面使指标系统烦琐,在加大了评价工作量的同时又降低了评价的可行性;另一方面使评价对象在同一方面得到了重复评分,加大了这一方面的权重,影响了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而指标系统中的指标如果有所遗漏的话,就不能完整、正确地反映评价对象的数量和质量要求,不能实现指标之间的互相配合,难以形成系统的指标结构,影响为评价提供的价值判断依据的科学性。其次,指标必须反映评价对象的共同属性,反映对象属性****同的东西。只有在“质”一致的前提下,我们才能实际比较两个具体评价对象在这一方面“量”的差异。指标的可比性还要求提出一条指标就必须同时对其规定一条相应的尺度。最后,指标体系中的指标还有主次之分,我们一定要把它们区分出来,增强指标系统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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